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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ck
(v.)
中古英語 priken,源自古英語 prician “用尖銳的點刺穿,刺出,放置點、點或標記; 刺; 引起刺痛感”,來自西日耳曼語 *prikojan(源頭還包括低地德語 pricken,荷蘭語 prikken “刺”),起源不明。丹麥語 prikke “用點標記”,瑞典語 pricka “指向、刺、用點標記”可能來自低地德語。相關: Pricked; pricking。
自公元1200年以來,以“引起激動,使煩惱,使困擾”爲比喻意義; 14世紀後期作爲“激勵,激發行動”。Pricklouse(約1500年)是裁縫的嘲笑名字。 prick up (one's) ears 是1580年代的用法,最初是指有尖耳朵的動物(prycke-eared,指狐狸、馬或狗,早在15世紀初就有了)。
thou prick-ear'd cur of Iceland!
["Henry V," ii. 1. 44.]
你這個冰島的刺耳小狗!
【《亨利五世》第二幕第一場44行】
Prick-me-dainty(1520年代)是一箇舊詞,用於形容一個假裝過分講究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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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ckle的趨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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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供參考,由機器翻譯系統提供。查看原文,請訪問:Etymology, origin and meaning of prickle